參加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事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及視為同意接受本注意事項之規範
1.請務必確認進入福袋購買頁面時,全程請勿離開微風積點禮遇會員APP,直至APP顯示交易完成畫面,避免導致訂單失敗。
2.新春開運福袋預購,請先完成微風積點禮遇會員APP下載、完成會員申請並開通、綁定微風錢包BreezePay後即符合購買資格。
3.為維護顧客選購權益,每會員期間限購乙份新春開運福袋,售完為止,福袋售出後恕不接受退換貨。
4.兌領新春開運福袋時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包含正、反面,現場恕不提供影印服務),每人每會員限兌領乙份,線上預購僅接受微風錢包BreezePay付款,恕不接受現金、實體信用卡、信用卡紅利、其他第三方支付及各式券類、點數方式購買或折抵。
5.福袋為隨機抽取恕無法指定品項,除內容商品瑕疵外,兌領後不得退換貨;商品瑕疵須於當日營業時間內完成退換貨,恕不受理跨日退換貨。
6.新春開運福袋線上預購選購時間過長,系統將自動退出選購頁面。
7.線上登入序號不代表實際購買順序,如遇商品售罄微風集團不另提供商品服務。
8.如顧客主動自行取消訂單視為已購買,無法再次購入新春開運福袋。
9.新春開運福袋取消訂單,退款到帳時間依各銀行作業時間為準。
10.新春開運福袋於2024/02/10(六)上午10:30開始於微風廣場1F現場排隊順序進場至9F Breeze MEGA Studio兌領,恕不得離開隊伍,截至下午13:00前尚未前來兌換之顧客視同放棄資格,活動後將統一退回BreezePay線上支付金額。
11.福袋電子享樂券請會員本人憑享樂券條碼至現場兌領,該條碼如外流微風集團恕不負擔責任。
12.活動當日2024/02/10(六)兌領時間截止前已排隊但未完成領取者,需依現場工作人員確認後,方可保留兌領資格。
13.本活動開立之消費發票無法參加館內所有贈獎活動、累積微風積點禮遇會員點數及停車折抵。
14.新春檔期DM上刊福袋圖片僅供參考,商品依現場實物為準,無法折現,恕不提供宅配服務。
15.券類商品使用方式、期限依券上說明為準。部分福袋品項,如有商品尺寸不符恕無法更換。
16.中獎人需親自領獎,不得代領,並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稅等因中獎衍生之費用。
17.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當次總獎品價值累積達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需負擔贈品價值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或外國人)無論得獎之金額,需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並以現金支付,由微風廣場代收於次年開立並寄發扣繳憑單。如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8.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注意事項及相關規範;如不同意本活動之任一部分,視同放棄參加資格。
19.微風集團概不負責所有獎項日後使用、保養及維修事宜;電器產品無保固服務。
20.微風集團保留本活動修改辦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依現場公告為準。
21.如有違反現場秩序者,微風集團有權終止其參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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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中獎】相關注意事項
1.微風集團通知中獎者得辦理交車後,中獎者本人或經其授權之代理人應攜帶微風集團指定之證明文件,至微風集團指定之地點辦理交車相關程序。
2.若中獎者為無行為能力人(包括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包括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受輔助宣告之人,其應主動告知微風集團前開情事,並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攜帶其國民身分證等指定證件,與中獎者一同至微風集團指定之地點辦理交車相關程序。
3.贈品車輛僅限由中獎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若中獎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則以其法定代理人、輔助人作為贈品車輛之受贈人)辦理簽約交車。
4.中獎者不得要求將本活動獎項贈品之車輛折換現金、兌換其他產品或優惠,亦不得將受贈資格移轉、轉讓、出售予他人或轉售贈品。
5.贈品車輛之顏色、規格、配備均依微風集團指定,恕不接受中獎者挑色,中獎者亦不得選擇牌照號碼。
6.本活動獎品不包括其他使用獎項所須支出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過戶、保險等),中獎者於領獎時所需繳付的規費及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過戶規費、手續費、保險費、所有稅額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如中獎者不願繳納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時,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7.贈品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網頁/DM上圖片僅供參考。
8.中獎者須同意將中獎者個人身份資料及聯絡方式轉交予微風集團,由微風集團完成領獎流程,中獎者若不同意,則視為放棄本中獎資格。
9.參加人參加本活動或中獎者進行領獎相關事宜或提供微風集團個人資料後,均視為了解並同意遵守本活動抽獎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或抽獎注意事項,微風集團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
10.參加人為參加本活動而使用之照片、文字、分享、肖像權及其他可能涉及之智慧財產權(以下簡稱「作品」),均不可撤回地授權微風集團為永久、無償及不限區域使用,且同意微風集團於各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電視及社群)為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微風集團為設計、製作、剪輯、重製、公開發表年度影片等目的之商業使用,並得自行或委由第三人就該等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重製、編輯、修改、公開發表、剪輯、增減、及標示或與他人之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組合或結合,不論使用範圍之多寡及作品之完整與否。微風集團亦無須就前開使用之內容、態樣及形式,提供參加人進行審閱或同意,參加人不得以此向微風集團求償。
11.參加人參加本活動或中獎者(若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則包含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以下同)填寫、登錄本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等),並以任何方式提供與微風集團後,即視為同意主微風集團得於辦理本活動之需要,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參加人提供之其個人資料。若有中獎,並授權微風集團公布中獎者姓名。除事先取得參加人或中獎者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微風集團處理或利用上開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中獎者可決定是否提供或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若中獎者不提供相關資訊時,微風集團則於決定是否符合本活動之參與及中獎資格時,擁有自行判斷之權利。若中獎者個人資料提供不完整、錯誤或逾期提供個人資料,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微風集團不提供任何補償。
12.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當次總獎品價值累積達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需負擔贈品價值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或外國人)無論得獎之金額,需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並以現金支付,由兌領之館別代收於次年開立並寄發扣繳憑單。如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3.微風集團保留隨時彈性調整、更改、增刪、暫停、取消與異動本活動內容及本注意事項之權利,以及審核中獎者是否符合獲贈資格之權利。
【長榮航空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
1.長榮航空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使用期限為2024/05/31(五)前完成開立機票,逾期兌換額度將自動失效,並不得據以要求折現或展延。
2.長榮航空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僅限使用以長榮航空之航班號公告之國際線機票(不限出發地),不可使用於團體機票或其他航空公司聯營之國內外段機票及其他旅遊產品。
3.使用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所開立之機票有效期限為自開票日起一年內有效。逾期未使用之機票,應退回長榮航空註銷,並不得要求重新開票。
4.使用時不得折現或找零,並須以『千元』為單位折抵機票金額,不足千元之部分須支付差額。
5.使用此兌換額開立之機票價格均以出發日之全額『未稅』之 C / K / Y 艙最高年票票面價計。
詳細訂位艙等如下:
(1)皇璽桂冠艙、桂冠艙、商務艙:C
(2)豪華經濟艙:K
(3)經濟艙:Y
6.使用此兌換額所開立之機票,不得背書轉讓、更改行程(同一城市不同機場不在此限制內)、退票
7.若未能搭乘預訂航班且未能於班機起飛前取消或更改機位時,後續辦理相關稅金之退費或重新預訂機位改票時,將收取未登機費USD100。
8.使用此兌換額所開立之機票允許可改票之情形限下述二點,且有可能產生相關改票費與未登機費:
(1)與原票行程相同,因更改出發或回程日期而產生價差時,價差多不退、少須補。
(2)與原票行程相同,因更改機票艙等而產生價差時,價差多不退、少須補。
9.使用此兌換額所開立之機票逾期未使用完畢時,僅限於長榮航空台北、台中、高雄及各縣市服務站之票務櫃檯辦理退票(須依照票價規則收取退票手續費)。原抵扣機票之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將不予退回。
10.此兌換額僅限於長榮航空台北、台中、高雄及各縣市服務站之票務櫃檯開票,不得於電話客服或各地機場開立。
11.使用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開立之機票,除可歸責長榮航空之事由致旅客無法成行,或無法按原訂計劃轉機外,不得搭乘其它航空公司之班機,否則其所發生之所有費用,均由旅客自行負責。
12.紙本長榮航空交換機票兌換券不得與長榮航空電子交換機票兌換額合併使用。
13.未盡事項皆依照交換機票票價規則辦理;長榮航空保留修改電子兌換額使用規定之權利。
【秧悦美地度假酒店】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
1.本券限兌換指定房型:薄荷豪華客房雙人一泊一食平日住宿券乙份。加人加價請依飯店規定為準。
2.本券於2024/12/30(一)期限前平日適用,逾期無效。惟期間假日、特殊節日不適用。使用時須出示本券正本。本券無防偽標記者無效。
3.特殊節日:農曆春節期間(日期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
4.假日定義:週六、國定假日、連續假日,依飯店各年度公告為準。
5.本券為特殊活動用券,不適用更換其他品項、或補足差價方式使用,亦不得兌換現金。
6.詳細規範請依住宿券上說明為準。
【桃園大溪笠復威斯汀度假酒店】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
1.本券限兌換指定房型:行政套房一泊一食平日住宿券乙份及豪華客房 一泊一食平日住宿券乙份。加人加價請依飯店規定為準。
2.本券於2024/07/31(三)期限前平日適用,逾期無效。惟期間假日、特殊節日須額外加價。使用時須出示本券正本。本券無防偽標記者無效。
3.特殊節日:農曆春節期間(日期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
4.假日定義:週五至週日、國定假日、連續假日,依飯店各年度公告為準。
5.本券為特殊活動用券,不適用更換其他品項、或補足差價方式使用,亦不得兌換現金。
6.詳細規範請依住宿券上說明為準。
【曼谷河畔安納塔拉度假會】使用規定及注意事項
1.本券限兌換指定房型:河景房共兩晚(含兩位早餐)。加人加價請依飯店規定為準。
3.本券於2024/12/31(二)期限前適用,逾期無效。旺季期間(節慶日,農曆新年)和季節性假期的住宿需支付附加費。本券無防偽標記者無效。
4.特殊節日:農曆春節期間(日期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
5.假日定義:週六、國定假日、連續假日,依飯店各年度公告為準。
6.本券為特殊活動用券,不適用更換其他品項、或補足差價方式使用,亦不得兌換現金。
7.詳細規範請依住宿券上說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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